“老大!”
“大哥!”
“秦哥,你怎么到四中来了!”
三中小马摸着头,干笑:“嘿嘿,误会,误会!”
秦歌不说话,只是双手抱臂。
在秦歌面前乖得如小马驹的三中头目,一个反身,指着三中的混混们一顿劈头盖脸地骂:“卧槽!是谁接的活!长不长眼睛,他妈的我们三中之光,你们也敢揍!”
大家哆哆嗦嗦,缩着肩膀,纷纷说自己不长眼睛。
小马骂着骂着就骂到四中那边去了,巨灵神掌呼他们头不够,还想让那些小混混自扇耳光。
秦歌不耐烦的一脚踢过去,小马被踹得飞远,变得一团黑影。
“我四中的小弟,轮得到你发话!”铿锵有力,叼天叼地。
四中全体混混们一脸感动,纷纷嚷着要拜大哥:“秦哥秦哥,从今以后你就是我们四中老大,你说什么我们他妈的就做什么!”
秦歌连眼皮都不掀一下,看也不看,直接叼炸天地走出校园:“闭嘴,午饭都被耽误了。”
背后似乎光芒万丈。
一群三中混混在后面哭喊着大哥不要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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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魔王一战成名。
从此,在班上,大熊组三人跟在秦歌身后,脸上恨不得骄傲地写着“这是我大哥”几个字。
走廊上,高二混混碰到秦歌就连忙低头问好,等秦歌走后,又自豪显摆,对着其他同学道,看到没?秦歌是我们高二的,是我们高二之光!
学校里,四中混混恨不得敲锣打鼓,高声大喊,秦歌秦歌,四中一哥。
据说三中混混们听了特么郁闷,我们的三中之光,三中一哥,你们凭什么偷我们取得绰号。老大是我们的!我们的!
自此之后,一放学秦歌就呼朋引伴,一群少年飞快骑着自行车,肩上勾着网,网里网着足球,去撸串,踢球,喝可乐,不到一个月就几乎征服了四中所有的学渣男,被他们誉为用拳头和撸串统治四中的大魔王,极受爱戴。
对于同桌一夜之间成校红,撸串征服天下,我没什么特别的感想。
作为一个经不起饿的人,那天他解决了校门堵塞问题,也算功德圆满。但这人对外叼天叼地大魔王,一上课对我就变成得瑟话唠王。
喜欢从课桌里掏出一封封粉粉嫩嫩、香喷喷的手写信,一脸神气地对我说:“看,我是不是很受欢迎?”
最近是很多班上、外班,甚至外校的女生纷纷慕名而来,想偷偷目睹他的尊荣,还带着相机想拍照,给他递了很多情书、礼物和零食。
嗯,东西都溢到我的位置上了。
我:“哦。不要超过分界线,碍着我塞漫画。”
秦歌皱皱鼻子,不太满意我的态度,嚣张地表示:“我打败了很多小混混,守护了四中。”
我:“难道你不是四中最大的那个混混么?→_→”
“……”
秦歌哑口无言,菠萝头都不高兴了。他啪得拖过书包,头一侧,背对我,枕在上面睡觉。
我敲了敲他胳膊。
他马上转过脸,神情从气鼓鼓变成傲娇。吊儿郎当,扬起下巴:“是不是改变心意,想夸我了?”
一脸“求我啊求我我就罩你”的表情。
我淡淡道:“让让。你压着我的漫画书了。”
秦歌要吐血,呲着牙,肩膀绷紧,身体的力量都蓄了起来。他的脸逼近,带着强硬的气势,一点一点,离我越来越近。近到我们彼此都能看到对方的睫毛。
我们对峙着。
一秒、两秒、三秒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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